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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区卫生服务扩至功能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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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功能社区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拓展延伸至功能社区,根据不同类型功能社区人员情况,采取多元服务供给模式,提供分层分类医疗健康管理服务。

该《意见》中的功能社区,是指按功能区域划分的市民重要活动场所,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学校、养老机构等。推进功能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是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根据不同区域特点与人群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整合、灵活多样”原则,将辖区内功能社区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范围,依据基本项目,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开展多种模式的多样化、多层次、针对性健康服务,促进功能社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意见》提出,鼓励引导功能社区按标准设置内设医疗机构,可根据不同区域和规模设置门诊部、卫生所、保健站(医务室)等内设医疗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将区域内功能社区人员纳入服务范围,可与内设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也可设立服务站(村卫生室)、家庭医生工作室(家庭医生团队定期派驻)、智慧健康驿站、园区(楼宇)健康服务点等,促进医疗服务便捷、可及。引导功能社区对接各类健康服务资源。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分层分类的签约服务策略。夯实园区(楼宇)健康服务点功能,按照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统筹医疗服务资源,推进园区(楼宇)健康服务点实事项目建设,打造健康企业(园区、楼宇)。

责任编辑: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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