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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诉无门到便捷维权 投资者保护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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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保护,一直是资本市场难以回避的焦点。

自资本市场建立以来,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案例并不少见。从具体维权案件来看,在资本市场发展初期很多中小投资者诉讼维权之路较为艰难,长期处于弱势甚至被漠视的地位,在案件起诉、索赔、执行等多个环节都面临较大障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国中小投资者的整体保护水平处于较低水平。

然而,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改革宗旨之一的“强化投资者保护”进程也在不断探索中发生了显著变化。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成立、新证券法的实施、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宣判……一系列针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机制在持续实践的过程中,逐渐成为了维护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石。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乔兆姝律师表示,在证监会“零容忍”的监管方针之下,证券投资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投资者索赔人数和索赔总金额规模快速扩张。证监会在构建司法指导、专业调解、行政支持三位一体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投资者维权渠道、提供投资者救济机制、推动完善在线咨询和法律援助、组织开展投资者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证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证监会共办理案件740起,其中新启动调查353件(含立案调查282件),办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长34%;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及通报案件线索116件,同比增长一倍。

与此同时,新证券法于2020年3月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和证监会也在去年7月分别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代表人诉讼配套的相关业务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今年3月,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ST飞乐索赔案,这也是全国首例依当事人申请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最新公布的一审判决,被告飞乐音响应向315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人均获赔39万余元。

4月中旬,证监会宣布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对康美药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国内A股首例集体诉讼案正式开启。

“不断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不仅加强了投资者在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的连接,而且能够对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进行规范。”乔兆姝表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还将带动与其相配套的民事、刑事机制的革新与变化,从而健全我国资本市场的法律规范体系,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但乔兆姝也认为,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是证券市场各类主体的共同责任,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和共同努力。

伴随着“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被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完全可以期待,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将迈上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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