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会满: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是董监高法定义务

2020-05-15 17:12 来源 :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昝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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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第二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近期出现了某上市公司全体董监高一边同意年报披露,一边提出“无法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抨击。目前已经采取了相应监管措施。他强调,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是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法定义务,对年度报告行使异议权,必须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基本准则,决不允许钻空子、滥用权力,逃避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维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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