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前市场担忧的已回购股份可以出售的制度安排是否会暗藏套利空间、是否可能成为掩护特定主体减持、“割韭菜”的工具,如何防范“忽悠式回购”等问题,《回购细则》作出回应,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增加了多项限定条件,构建了市场约束和监管介入相结合的双重预防机制,从而保障股份回购制度的预期市场功能的健康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