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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亿存款归零再发酵!康得新一封商务函直怼北京银行

2019-05-16 15:00 来源 : 券商中国        作者:终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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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ST康得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关于*ST康得存在放在北京银行的122亿存款归零的事件一直发酵到了今天。

5月15日晚间,*ST康得公告称,针对控股股东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5月14日公司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下发《商务函》,指出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虽然,北京银行此前表示,该《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券商中国记者也从多位业内人士初了解到,银行为客户提供资金划拨与归集非常普遍,主要是方便客户以及其多个子公司之间的账户管理,这次银行方面真有可能“吃了哑巴亏”。

但面对*ST康得正面“怼”北京银行,截至发稿日,记者仍未获得北京银行对此事件的回应与解释。

*ST康得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不合法

虽然北京银行此前回应与*ST康得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但*ST康得认为,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反法律而自始无效要求恢复相应子账户的独立性,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维护相关公司利益的权利。公司管理层已将西单支行的违规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ST康得根据自查发现,《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也就是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并未将人员、资产、财务分开,也未能实现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值得一提的事,*ST康得认为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但是《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为违规导致公司损失。因此《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因违法而自始无效。

针对《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是否合规,记者马上联系北京银行问询,但目前仍未得到回应。

122亿元资金到底在哪仍然成谜

在不断的问询和回复中,康得新122亿元资金去向,目前谁也无法给出明确答复。

根据《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的规定得知,康得集团与*ST康得的账户可以实现上拨下划功能,因此,康得集团有机会从其自有账户提取康得新账户上拨的款项。对此,*ST康得认为,不排除公司资金通过《现金管理合作协议》被存入康得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可能性。由于公司无法核查康得集团账户的现金流动情况,公司目前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

但北京银行作为该《现金管理合作协议》的乙方,确实又有保持缄默的义务。

此前,多家银行的现金管理部门人士也对记者表示,类似的集团现金管理服务早已是非常基础的业务类别,各家银行所服务的客户中也不乏在现金管理池中嵌入上市公司的案例。在此类业务的流程中,不同类型的公司需要遵循不同的会计准则要求。如何在这些要求中找到最大公约数,并在此基础上和客户所希望达成的目标之间形成最大的交集,则是各家银行对公现金管理工具在市场上赢得客户最核心的竞争力。

有业内人士认为,本案中的乙方北京银行,未来如果要对这份合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可能焦点就在“实际余额”和“应计余额”两个名词的界定之上。不过截至目前,除了*ST康得公告中披露的相关文本对此有一定描述外,市场还没能看到关于这两个名词在账户余额呈现上的直接证据。

*ST康得五个月内经历滑铁卢

再未爆出一系列奇葩剧情之前,回顾2018年的*ST康得无论是业绩还是表示 “妥妥的”是投资者眼中的白马股。截至2018年三季报,康得新每股收益为0.6217元,净资产收益率11.51%,毛利率达37.34%。

但是剧情在今年年初突然遭遇“滑铁卢”,1月15日,康得新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融资券未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违约,应付本息约10.41亿元。对于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本金的原因,康得新称,“公司四季度以来,受宏观金融环境及销售回款缓慢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出现暂时性困难”。此后,1月21日,第二期5亿元超短融无悬念继续发生违约。

1月22日

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康得新股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变为“ST康得新”。彼时,公司称由于债券违约,出现部分债权人冻结公司银行账户情况。经银行通知,存在22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其中5个属于主要账号。

1月28日

*ST康得公告称,部分募集资金存在被监管银行转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被冻结的异动情况。6家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累计划转6.06亿元募集资金,6个监管账户被冻结,合计金额15.12亿元。

1月30日

公司总裁徐曙辞职;2月12日,董事长钟玉辞职,康得新董事会换届。

3月22日

ST康得新公告称,截至3月31日,公司逾期划付本金达7.04亿元,共涉及南洋银行、渣打银行等5家银行。

4月29日

*ST康得公布2018年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果,10名董监高无法表示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董事陈东辞职。

5月6日

*ST康得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康得”;董事会秘书杜文静辞职。

5月7日

*ST康得回复交易所问询称,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对会计师事务所回函显示:“银行存款该账户余额为 0 元,该账户在我行有联动账户业务,银行归集金额为12,209,443,476.52 元”。

5月10日

*ST康得再次回复交易所问询称,不排除公司资金通过《现金管理合作协议》被存入康得集团及其关联人控制的账户的可能性。由于公司无法核查康得集团账户的现金流动情况,公司目前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

5月11日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免去钟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的议案》。

5月12日

张家港市公安局官微消息称,康得集团董事长、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那么整件事到底是谁之过?各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究竟有多大?尚需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

责任编辑:梁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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