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刘世锦:不贴标签 深化改革 鼓励企业做优做强

2019-03-23 20:58 来源 : 中国财富网        原创

分享至

中国财富网讯(尹磊) 3月23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在2019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经济峰会上表示,把企业头上这个所有制的帽子是不是可以摘下来,不要再贴标签了。 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还是要鼓励企业做优做强,不一定再提做大。

期间他还提出,政府的职能是宏观调控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国有资本的所有者,应该把政府这三种权力分开,避免它既是运动员,同时又是裁判员。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中国证券报 车亮 摄

以下为发言实录:

竞争中立或者说竞争中性是一个翻译的问题,这些原理待会儿请OECD的始作俑者他们来解释,会最具有权威性。结合中国的实际谈三点想法:

第一,能不能把企业的属性和所有者的属性适当的分开。具体来讲,以后是不是不要再按照所有制的属性来对企业进行分类,把企业头上这个所有制的帽子是不是可以摘下来,不要再贴标签了。有三个理由:

1、把所有者和企业栓在一起这是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一个表现,或者说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的表现,谁办的企业就是谁谁的企业。到了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深化以后,一个重要的特征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两权分离,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企业本身是一个法人实体,法人是有独立人格的,独立形象,独立能力的。一定要给前面加一个所有者的属性和帽子,其实非常容易模糊扭曲企业本身的性质。

2、从现实情况来看,你现在要找一个纯粹的国有、民营企业,越来越困难了,现在所谓的央企相当一部分是海外上市,投资者是海外的投资者,你说它是纯粹国有的,你去看它的所有制结构并不是这样。同样的仔细看很多民企,有国有投资者,有是的拐个弯儿也是国有投资者,现在找到一个纯粹的国企或者是民企太困难了,这是正常的,混合所有制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一个常态。

3、竞争中性的问题,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府,政府的职能是宏观调控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国有资本的所有者,这三种职能按道理是分开的,事实上要分开很难。竞争中立就是针对这种现象,国家办的企业不应该有超越其他所有者的特殊的权利。从实践来讲,应该把刚才讲的政府这三种权力分开,避免它既是运动员,同时又是裁判员。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要做的是从企业的分类,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者是什么什么行业的企业。投资者也可以分类,比如说明国有投资者,国有投资者有中央政府国有资本投资者、地方政府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外国投资者等等,列另外一个表。

第二,对民营企业形式上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潜规则的问题。刚才会前我们交流了竞争中性,这个原则很难有人反对,但是要实施起来很难,为什么?实际上有大量的潜规则,就中国来讲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去准入,或者是贷款,大家经常认为还是跟国有企业打交道保险,出了问题有人兜着,或者说是万一亏损了无非是从左口袋放到右口袋,民营企业就不行了,民营企业很有可能有很大的问题。表面上看起来是平等的,实际上不平等。再一个,金融机构本身一直是为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或者为传统业务服务,现在让他给民营企业、创新企业,中小企业是缺少创新能力的,机构、产品都缺乏。按照平等待遇的原则给它贷款,但是它没有这个能力,或者说能力不是那么平衡。

这些问题怎么解决,还是要通过深化改革。比如说国企、民企到底哪个保险的问题,往往是从政治的角度来讲,这次应该讲清楚的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也是中央的大政方针,你对民营企业歧视,从讲政治的角度来讲,已经不符合中央的要求了,讲政治的角度来讲也是不合格的,也是有问题的。这个必须要明确。

另外,我们在其他方面也要深入改革,比如说金融体系,应该发展更多的能够为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化的金融产品、金融机构,这需要进一步的放宽准入,来解决能力不对称的问题。

第三,能不能调整一个说法。我们经常讲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现在顺序也有所调整了,但是还是有做大,对民营企业也说鼓励民营企业做大。从竞争中性这个角度来讲,能不能换一个提法,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还是要鼓励企业做优做强,不一定再提做大。理由如下:

1、企业的技术特点、行业特点不一样,有些企业是做不大的,比如说德国有很多所谓的隐形冠军,规模不大,但是是百年老店,在市场的占有率是60、70%以上,做得很好,他可以做优做强,不一定做大。

2、如果适合做大的企业,如果做优做强了,它一定会做大的,那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做优做强的结果。企业可以做大,你鼓励它做优做强它就会做大。

3、如果政府鼓励企业去做大,很可能产生一个情况是过度的扩张,产生的市场结果是造成垄断。因为在市场经济成熟的过程,反垄断往往是针对大企业,产生的一些垄断行为甚至会分割企业。从中国的实践来看,鼓励做大,有些企业已经很大了,通过加杠杆,借了很多钱规模是很大了,但是最后是优和强了吗?并不是。从这个角度来看,或者从今天讲的鼓励竞争中性的角度来讲,以后从政府的角度对于中国人的习惯的说法,是不是可以说让企业做优做强,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做大由市场来决定,这样会更加符合竞争中立的要求。

 谢谢!(速记)

(文字由速记稿改编,未经发言者与论坛主办方审核,转载或引用请谨慎!中国财富网不承担转载引用以上文字所引发的任何后果。)

责任编辑:张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