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凯:完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0-05-17 11:02 来源 : 中国财富网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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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富网讯(郝梦圆)5月16日,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在接受中国财富专访时表示,期待近期发布的《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规定(试行)》使投资者能够更加便捷有效地寻求司法的救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代表人诉讼规定》),这是全国法院首个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的具体规定。肖凯表示,《民事诉讼法》中此前就有代表人诉讼制度,不过之前由于在实践层面上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则,代表人诉讼制度很少能在司法实践中使用,因此也被称为“睡美人条款”。上海金融法院对《代表人诉讼规定》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探索,有效解决了实践中的各项难点:一是明确代表人的推选标准,通过协商、推荐以及依职权指定,方便投资者能够及时选出代表人,迅速推动诉讼进程;二是规定了代表人的特别授权,有效提高代表人诉讼效率;三是赋予当事人二次退出的选择权,妥善保护投资者的诉讼权利,代表人诉讼最后取得的裁判效力能够及时地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加以明确。

关于新《证券法》中的“中国版集团诉讼”,肖凯也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即只要投资者保护机构能够得到50个投资者以上的委托,就能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提起后,其他的所有受到同一起证券侵权行为影响的投资者都被纳入了诉讼当事人,除非明确表明自己退出投保机构提起的诉讼。一旦上市公司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赔偿的范围将大幅扩大。

“‘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代表人诉讼机制引入到新《证券法》后,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需要更加的谨慎尽责,否则损失赔偿的后果会非常严重。”肖凯如是说。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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