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 (草案)》作说明时表示,在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对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特别是为当前形势下稳定资本市场预期等,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十分必要。